被编辑催稿子了。
编辑,就是那不靠谱的段刊在每个班埋下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团支书的十八分之一,但这十八分之一压到我头上就成了一分之八十。稿子,就是那不靠谱的段刊要的思想向上的只给审查不给稿费的“自选题材”的八百小豆腐块,但这豆腐块却似放冰箱冷冻过啃也啃不下。于是我就不得不在这夜深人静有鬼装哭之时敲击方块的键盘输出方块的字形。
说什么好呢,有人说提早交卷那我就说拖延交稿。
俗话说,拖稿有三好,磨皮装逼抗衰老。
磨皮,就是磨嘴皮磨脸皮。催稿是编辑的主职工作,包租婆的狮吼功、包龙星的口若悬河、唐僧的叽叽歪歪自然是看家本领。作为编辑部指定报国之门用武之地,码字人自然得有两把斧子,不然怎么扛鼎千斤重压。何况人怕出名猪怕壮,越能写的越得掌握点降龙掌打狗棍,就像玩游戏打BOSS,你等级越高BOSS就越血厚越大块头。
装逼,也叫耍大牌,不过是装的。这年头连吃饭腐败迟到都要分个三六九等,最早到的都是炮灰小喽罗,最迟的都是座上宾大人物。这道理儿放码字人这也通,知识是相通的嘛,数学才教类比呢。越迟交稿就越显得你墨水比别人的沉重,草纸比别人的细腻,那方文山连周啥啥的歌词都拖呢,哭爹喊娘都憋不出来。虽然咱是装的,但这叫敲山震虎,可以在战斗中降低敌人的魔法防御力。最好编辑还能为你推迟出刊甚至取消本期,倍儿有面子。
抗衰老。前面说到码字人得掌握点降龙掌打狗棍,但是这还不是最好用的。看过武侠小说的都知道,最厉害的武功都是那些要自我稍稍牺牲一下的,比如辟邪剑法啊葵花宝典啊,结果人练完之后不仅战斗力呈指数级数爆炸,而且练功者也能年轻百倍返老还童妖艳无比,笑一笑,百媚生,十年少。码字人要是学会这些个拖稿神功,保证独步编辑部无人可出其右。那个只剩下什么秋雨的不还经常饱含热泪吗,还有个当什么领导的练了此功便经常泪流满面,人送外号宝宝呢。事实证明效果显著,无毒副作用。
俗话又说了,每一位成功编辑的背后都有一位拖稿的码字人。
所以,我坚持拖稿,拖延交稿,一百年不动摇。
今天班上清点仍然没有入团的同学,包括我。
班主任说,全部去阶梯教室上团课,准备入团;我坚持不入团。
班主任说,高中阶段全部都要入团,否则以后学生的材料交到大学,看到你没有入团,会说“我们学校没有给学生这个环境……”。
班主任说,可以不入团,不过得写一张申请书,写上“自愿放弃入团”诸如此类,家长签字。
我认为此事颇有蹊跷,公民本不隶属任何组织,具有自由结社的权利,有权利选择不加入任何法律没有规定加入的组织。学校没有理由要求学生写任何的不入团申请(或者说放弃权利的申请),强制要求是对公民权利的妨害。
我觉得我应该搬出宪法,不能妥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二章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最近一阵,福州闹得最大的事情,除了网民案,还有一件车祸。3月18日,延安中学一名与我同级的同学,在上学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真是不幸……致哀。(事故情况见此:http://news.fznews.com.cn/shehui/2010-3-18/2010318ZUG5TIZbQQ22151.shtml,这也是学校所引用的新闻稿件。)
由于这名同学是骑电动车出的事故,不出意外地引发了学校对电动车的整肃。
今天晨会,学校的保卫科干事讲话,给我们“作了一场关于交通安全的报告”。话里说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描述细节时也不无夸大地说“撞出30多米,撞飞3米多高(引用新闻中写‘10多米’)”。后来德育处主任又补充,“你一个人出事,不仅影响到你个人,还影响到你的家庭,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当时我简直怒不可遏,学校的态度令我毛骨悚然。对于一个年轻的18岁生命突然而意外的逝去,学校竟没有给予任何的哀悼,哪怕是一句“遗憾”,反而一味地将其作为反面例子,来“安全教育”我们,来要求我们如何如何。当然,当时情绪激动,有点失控;现在想来,校方也是可以理解的,学生出交通事故,领导的宦途和小金库会受牵连,又是检查又是报告,不好不好。
后来学校又连发了两份文件。

一份是《福州屏东中学安全教育月交通安全管理专刊(见图)》——(前两周因为福州多所学校出现持刀伤人事件,就已经在强调安全了)——虽然新闻稿中说“关于学生是否能骑电动车上学,福州市教育部门目前并没有统一规定”,但专刊中摘录了“榕教安全2009年27号文件”,然而我在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网页中没有查询到这份文件(非公开文件?)。
另一份是《关于“严禁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的通知暨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内容大致就是说明骑电动车危险,不允许学生骑,并一再强调必须家长签字。
对于此事,我更关注的是他的同学、GF、老师、家人,以及的士司机的情况。据说的士司机也才20多岁,要进入刑事程序了……学校固然要重视安全,但如此片面而猛烈的“攻势”,让我在情感上无法接受,同时我也担心这又将导致一次学校在舆论上的压迫,以及话语权的一边倒。
今天我一直在考虑两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就想上网来看看其他人的看法:
- 学校是否有权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电摩上学?
- 学校是否应该有必要对亡故学生致哀,而非一味地强调安全?
第一个是权力边界的问题,何况通知最后落款的是“福州屏东中学德育处”。如何选择上学的交通工具,这本是家长和学生的私权,然而在中国各种行政法规遍地开花、俯拾皆是,并且大行其道,不得不说在行使上它是“有效果的”。第二个则是是一个学校价值取向的问题,关乎人本思想的潜移默化的传播。似乎这对目前中国的学校要求有些高,但我认为是必须考虑的。
不知大家有何高见?